日办发〔2005〕23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日照市委办公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15日
日照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已成为我国新闻宣传工作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2004年4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新闻发布机制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强调,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传播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也明确要求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任务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不断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的要求;也是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主",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舆论的影响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的要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全局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和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抓好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地发布正面信息,也可以及时澄清许多谣言和误传,减少负面信息的影响,对于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用正面、积极、正确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更好地营造良好环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为扎实推进我市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日办发〔2005〕12号)精神,特制定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下同)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二)成立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附件1),负责研究解决新闻发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审定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事项的协调、组织和落实。 (三)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市属有关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附件2)和各区县政府全面实施。 二、新闻发布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内容。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等;市里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全市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海内外关注的问题;政府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及处置措施;本市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政府的处置措施;政府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二)新闻发布工作的形式。主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新闻发布会分为两个层次:1.日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发布的重大事项。2.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由该市直部门、区县决定向社会发布的重要事项。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还将通过安排记者采访、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新闻。 (三)新闻发布会的对象。市直主要新闻单位、省新闻单位驻日照分支机构、其它有关的经依法批准的新闻媒体,都可派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必要时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境外驻华记者参加。 (四)新闻发布会的场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暂定每半年一次,必要时随时举行。 三、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 (一)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办公室(或责成市政府主管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研究协商,选定主题,拟定方案,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准。信息的采集和相关资料的准备由市政府办公室(或责成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必要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安排外语翻译。 (二)召开市直部门、区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相关单位采集信息,准备资料,选定主题,拟定方案,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后自行组织,必要时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协助。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代替在其业务范围内正常接受境内外新闻媒体采访和以其它形式发布有关信息。 (三)新闻发布会后的舆情调查、效果评估、信息反馈等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四、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设立新闻发言人。按有关规定,市政府设2—3名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产生。目前,暂由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任(附件3)。 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新闻发言人,由本单位推荐,报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确定。 新闻发言人队伍建立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将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二)组建新闻发布工作班子。根据日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新闻发布工作班子,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 (三)新闻发布场所。目前,我市没有专门的新闻发布厅,市政府新闻发布场所采取临时租用相对固定的新闻发布会场的办法解决。 (四)新闻发布工作经费。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支持。
附件:1.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门、单位名单 3.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名单 附件1:
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孙海亭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庞遵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常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庄乾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运宏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 办公室)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田玉柱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门、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安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3: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名单
陈常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孙运宏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