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办发〔2005〕8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日照军分区,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全市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日照市委办公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29日
全市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宣传 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1月10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并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公布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信访工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是信访工作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新形势,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信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条例》是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规范性法规,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新《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全市《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工作,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责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联动、重在基层,疏控结合、重在疏导的原则,规范受理机关的信访工作行为,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强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及时、就地、妥善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为建设"平安日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在深入宣传《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一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宣传畅通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特别是畅通基层信访渠道,纠正"拦卡堵截"的做法,向群众公开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切实解决在基层投诉无门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三是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依照《条例》指导和做好信访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好典型和好经验。四是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反映问题,自觉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宣传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基层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基层干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的好做法。六是宣传各级各部门创建信访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新秩序、新格局方面的好经验、好办法。 三、学习宣传的对象和要求 一是面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法定责任、工作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二是面向专兼职信访干部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培训,使广大专兼职信访干部熟悉《条例》的操作规程,增强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信访干部队伍。三是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宣传。要把宣传的重心下移到乡、村,下移到社区,下移到企事业单位,做到《条例》统一上墙,干部人手一册,明确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面向群众进行宣传。通过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群众特别是上访群众明白信访的基本程序、行为规范,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和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条例》,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学会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信访秩序。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初)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成立《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宣教活动办公室),并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于4月初报市宣教活动办公室;市里3月下旬召开《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各级各部门要于4月10日前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学习宣传教育阶段(4月至8月) 1、抓好《条例》的学习。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广大信访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条例》。在自学的基础上,各级领导班子每月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讨论,总学时不少于20个;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讨论,总学时不少于20个。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抓好《条例》的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纳入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对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县的培训计划和市直大系统内的培训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市宣教活动办公室备案。 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分层次的方法进行。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的培训。二是市里负责对区县分管书记、信访局长、法制办主任和市直部门分管领导的培训,于4月10日前完成;市信访局负责对区县信访局科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信访办主任、市直部门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培训,于4月20日前完成。三是市直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内的机关工作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于5月底前完成。四是区县负责对乡镇和区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及农村两委成员的培训,于6月底前分批完成。五是适时邀请省信访局领导和有关专家来我市作《条例》辅导报告。 培训以《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为重点,深刻理解《条例》规定的准确含义,熟悉掌握操作方法,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同时,要把中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吃透精神,掌握方法,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3、抓好《条例》的宣传。4月份,全市统一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市和区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都要开辟专题栏目,对《条例》内容连续刊发,并以领导和专家学者文章、答记者问、现场采访、问题答疑、以案说法等形式,连续刊登和播出,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宣传日、宣传周活动。4月中旬,市、区县、乡镇三级统一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日(乡镇宣传周)活动,在公共场所、主要街道定点宣传,由市、区县、乡镇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向群众散发宣传品,现场答疑,进行现场采访。三是搞好巡回宣传。市、区县、乡镇都要组装宣传车,在城区和乡村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宣传。四是做好针对性宣传。市、县城区和乡镇驻地都要悬挂宣传标语。所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村居都要张贴《条例》宣传布告,《条例》明白纸要发送到所有家庭户。乡镇街道驻地要建立法规宣传一条街,村居要建立法规宣传栏。通过广泛集中的宣传,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市宣教活动办公室组织在《日照日报》刊登《条例》知识竞赛试题,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群众答题。市里将组织《条例》电视知识竞赛,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选派代表队参加市里的电视知识竞赛。我市将选出优秀者组队参加省《条例》电视知识竞赛。 《条例》的宣传教育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严守新闻宣传纪律。市广播电视台、日照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宣传稿件,一律由市宣教活动办公室负责审核。全市统一印制《条例》宣传材料和统一使用宣传标语口号。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 检验《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重点看实际效果。特别要看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看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看群众上访行为是否规范有序,看信访工作水平和质量是否提高,看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是否明显减少,信访老户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按以下具体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1、是否组织全员学习培训。主要查看学习培训方案、教材、学习记录、试题答题、培训人员名单等。 2、《条例》读本是否达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和负责同志、厂矿企事业单位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人手一册。主要看订阅数量和随机抽查具体人、询问干部对《条例》内容的掌握程度。 3、标语口号、《条例》布告是否张贴到村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条例》明白纸是否发送到所有家庭户。主要随机进村入户抽查、询问群众对《条例》内容的了解情况。 4、是否开展了新闻媒体宣传。主要看新闻媒体宣传计划,广播稿件、电视台播放录像记录、报刊专栏文章及其数量。 5、是否认真组织干部群众职工参加《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主要看本地本部门干部群众职工参与的范围和寄发出的答题卡数量。 6、市和区县直部门是否建立和完善了与《条例》相衔接的信访工作机制,是否向社会公开了信访工作有关事项。主要查看文件、制度等资料和现场。 7、所受理和办理的信访事项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要求,主要查看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逐级上访和办信"三见面"制度是否落实。 8、群众是否按《条例》的规定提出信访事项,遵守和维护信访秩序。主要看本地本单位群众到县以上机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量及其行为。 9、政务、财务是否公开。主要看各级有关部门、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资料和公开栏。 9月上旬,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对《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宣教活动办公室。市里于9月下旬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加以整改,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省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这次全市《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证,并把宣传教育活动效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市《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进行,下设《条例》宣教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宣教活动办公室由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长安伯利为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云为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日照日报社、市广电局、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由市宣教活动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学习培训辅导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学习培训辅导组由市信访局、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相关法律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编写辅导教材,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辅导。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广电局、日照日报社、市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相关事宜,撰写宣传稿件及审定宣传稿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督导检查组由市信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市宣教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集中宣传日的组织安排。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关专门班子,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宣教活动取得实效。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信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解决信访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排查热点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改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合本机关的职能责任,理清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建立和完善受理、办理、督办信访事项的程序和责任,形成与《条例》相衔接的信访工作机制;清理和废除与《条例》不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文件及规定等;市和区县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领导公开接访日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接待场所或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以上所需公布的事项,4月20日前区县直部门报区县宣教活动办公室,市直部门报市宣教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于4月30日前全部在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