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办发〔2005〕3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日照军分区,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日照市委办公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2月25日
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步伐,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把日照建设成为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深化改革、创新机制,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抓住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脏、乱、差问题,群策群力,全民参与,集中整治一批城市示范路、示范出入口等示范项目,使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市民工作生活环境明显好转,城市环境竞争力明显提升,加快实现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5年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搞好城市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外三包"区和庭院绿化美化为重点,突出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和大中乔木栽植,切实提高绿化档次和质量,增加城市绿量,充分体现生态建市的主题,营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抓延伸、抓深化。重点搞好12项整治活动。 (一)搞好城市绿化。认真实施生态建市战略,扩大绿量,提高质量,重点抓好"门外三包"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市区在加快北京路、海曲东路、烟台路等道路绿化改造建设的同时,对山海路、迎宾路、青岛路等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绿化进行完善提高;对海曲公园、银河公园进行开放式改造,拆除围墙,完善设施,还绿于民。全年新增城市绿化面积480万平方米。在全市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发动沿路单位按标准建设"门外三包"区绿地、花园,搞好拆墙透绿、绿化美化、乔木栽植工程,做到乔、灌、花、色叶植物合理搭配,体现一街一景、一路一品的绿化风格。单位、小区庭院绿化指标要符合规定要求,切实做到"门外三包、门内达标"。具体整治工作按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提高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加快道路、广场、治污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建设北京路等城市道路36条(段)、118公里;继续建设改造灯塔广场等4处广场,面积82万平方米;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 (三)继续完善硬化铺装工作。在去年人行道硬化铺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修整完善。对照去年的硬化铺装任务,对尚未缴纳人行道铺装费的要继续收缴;对主要干道人行道尚未铺设的要加快铺装进度,对破损的要予以修整。对沿街单位与人行道之间硬化部分要进行硬化、美化、绿化,保证整体效果。同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搞好城中村改造、背街小巷和示范项目整治。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居改造的意见》(日政发〔2003〕48号)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逐步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推进2004年已经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鼓励具备改造条件的村居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改造。以县城、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对乱堆垃圾柴草、乱占道路、乱摆摊点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城区背街小巷设施进行完善改造,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区搞好烟台路、北京路、海曲东路、碧海路等样板路建设;加快灯塔广场、火车站广场、世帆赛基地等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增加城市亮点,改善城市环境。各区县要按照典型引路、逐步推进的要求,每个区县集中整治出2个示范乡镇和3—5个示范村庄。 (五)专项整治违法建设。切实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建设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认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进行认真查处,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有碍市容观瞻,分布于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 (六)整治环境卫生。继续落实门外环境卫生包保责任制,由沿路各单位出资,按要求设置足够的卫生设施,各居住小区、市场及有条件的村居都要建设垃圾中转站;对公共垃圾箱(站)、果皮箱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卫生整洁;门外绿化带、人行道由专人负责,全日保洁,达到无废弃物、无垃圾、无蚊蝇、无污物、无积水和痰迹。加强建筑垃圾统管,搞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和运输管理,解决垃圾乱倾倒现象。搞好废弃物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环卫设施卫生消毒工作。市区范围内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统管统运,分类处理。 (七)专项整治沿街建筑,清理道路占用。拆除主次干道两侧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逐步拆除或整治市区主干道两侧的路边店、临街店。对拆除后的空地原则上用于绿化,不搞低档次的重复建设;对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继续实施"穿衣戴帽"立体包装工程,强制进行立面清洗和粉刷;市区主干道两侧建设工地必须设置建筑围挡,并做到设置规范,美观大方,切实改善沿街面貌。整治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违规行为的马路洗车场、马路加工厂。对临街车辆清洗、机动车辆维修、门窗加工等行业,已办理许可证的,由发证部门重新审核经营条件,凡无经营场所等不符合条件的要收回证照,无证的一律取缔。对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及店外经营,尤其是露天烧烤和大排档要予以取缔;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早市、夜市、摊点群。本着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实现退路进场。 (八)专项整治户外广告。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拆除主次干道两侧所有无审批手续或已到审批期限的各类户外广告;对经批准但不规范的,要按照外观灯饰化、内容时尚化、画面精细化的标准进行更换;对沿街橱窗广告、门店招牌及其它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照《日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进行整治。同时,严格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切实加强对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和管理。继续采取追呼、停机、举报奖励、组织抓捕等多种措施,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乱贴乱写小广告违法行为;按照产权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日常清除和保洁工作。经常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进行集中清刷,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九)专项整治交通秩序。继续组织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完善规范交通标志、交通信号设施建设;严厉查纠机动车违章行驶行为;搞好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强停车场管理,解决乱停乱放问题;设置并完善禁停标志,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加快出租车停靠点的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出租车乱停、乱行、乱放问题。 (十)整治地质地貌和风景名胜区环境。加强对城市周边地区、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的山石资源开采的专项整治,以植树造林为主,逐步恢复地貌景观,对城市近郊裸露山体进行恢复治理。治理河道采砂,整治河道沿线环境。加强对五莲山、浮来山等风景区保护管理,搞好风景名胜区环境整治。 (十一)提高城市亮化水平。对城市道路两侧路灯进行完善和更新改造,对主要路段绿地和街头游园进行亮化配套建设;大力推进"灯亮工程",市区新装路灯3700基;城市路灯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城市主干道沿街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按规定安装灯光设施,实施"内光外透",并确保亮灯,增强夜景效果。 (十二)专项整治城市水环境和大气、噪声污染。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水达标排放;加大市区河道整治力度,实施清污分流,保洁河面,绿化美化堤岸。抓好厂矿企业的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普及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取缔燃煤小锅炉;狠抓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各种机动车严格按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报废;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控制建筑扬尘和施工噪音,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夜间施工噪音污染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时间安排 今年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2005年2月下旬)。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和任务分工,迅速发动,积极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5年2月下旬至3月底)。全面展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城市绿化、环境卫生、违章占道、交通秩序、乱贴乱画等整治重点,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脏乱差问题,要集中力量,突击整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工作重点,认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市容市貌明显好转。"门外三包"区绿化整治任务要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其它整治任务要在9月底以前全部完成。 (三)全面整治阶段(4月上旬至9月底)。按照"稳扎稳打、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规范取缔店外经营、马路市场、马路加工厂、洗车场等违章占道行为,违法建设查处取得明显进展,沿街建筑和户外广告规范有序,背街小巷、交通秩序、城市水环境、大气环境、亮化等专项整治都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年度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目标。 (四)成果巩固和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中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对所承担的治理任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主动搞好整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市。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于建成市长任总指挥,王应、张喜忱、傅瑞荣任副总指挥,各区县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根据需要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县和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上下联动,全面推进。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策划,真正搞出特色,干出水平。各级建设、城管执法、宣传、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卫生、工商、环保、林业、旅游、法制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二)抓好责任落实。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区整治活动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路段责任制(具体分工见附表2)。东港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也要继续实行领导包路段责任制,与市级领导包路段工作搞好配合衔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认真完成"门外三包、门内达标"任务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承担的其它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综合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市里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的现象,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三)严格考评,表彰激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情况的调度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进度,并向各市级包路段领导汇报进展情况,推进工作扎实开展。要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评比,年终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全市开展"日照市人居环境奖"和"日照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成绩优异的区县和部门、单位,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宣传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五)巩固整治成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不断研究和探索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巩固整治成果,为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日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2.日照市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领导包路段情况一览表 附件1:
日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 成 员 名 单
总 指 挥:于建成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王 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喜忱 副市长 傅瑞荣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陈 刚 市政府秘书长 赵久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玉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局局 长、日照广播电视台台长 胡全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日照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董淑波 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 辛公会 市交通局局长 李维花 市卫生局局长 刘玉海 市环保局局长 周家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传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万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卓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毛晖明 东港区委副书记、区长 孙欣亮 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兆亮 莒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 勇 五莲县委副书记、县长 钱焕涛 日照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焦自松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副主任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赵久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