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办发〔200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五日
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等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修编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坚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2.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坚持各业用地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3.坚持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保证必要的耕地面积,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5.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的法定义务,确保占补平衡。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5.《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04〕336号); 6.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8.其他相关规划和计划。 (三)规划期限。以2003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 三、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 (一)总结和评价上一轮规划。认真总结和评价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综合评价土地利用条件。全面分析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条件,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关系,分析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三)分析和预测土地供需状况。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结合土地利用条件分析,预测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变化趋势,明确规划期间需要解决的主要土地利用问题。 (四)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在土地利用条件和供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我市实际,提出规划期间的土地利用战略,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和重点。 (五)拟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通过综合平衡和充分协调,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确定农用地保护、建设用地、土地生态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规模、范围和重点项目,并提出下一级规划的要求。 (六)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包括调控机制、管理制度、科技手段等,保障规划的实施。 四、技术路线 (一)资料搜集与分析整理。根据规划工作任务的要求,收集自然、经济、社会状况等基础资料,相关部门规划、统计等方面资料。 (二)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探讨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如何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矛盾,解决以往规划与实际联系不紧、缺乏科学依据等问题。专题研究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耕地保护目标与对策; 3.城镇化发展趋势及其用地需求; 4.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问题及对策; 5.农村居民用地问题及对策; 6.基础设施发展趋势及其用地需求; 7.土地利用与区域协调发展; 8.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编写规划大纲。在广泛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科学分析评价土地利用条件和供求能力,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地实际,提出包括规划修编思路、土地利用战略、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有关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通过反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调完善后,形成规划大纲。 (四)编制市级规划方案。规划大纲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结合各区县实际,编制市级规划草案,确定各区县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规划送审方案。规划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五)市、县(区)同步开展、压茬进行规划修编工作。 五、规划修编成果 (一)《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 (二)《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4—2020)》; (三)《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研究报告》; (四)《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报告》; (五)《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报告》; (六)日照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心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图; (七)省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 六、时间安排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分为5个阶段,市、县、乡三级规划同步展开、压茬进行,用1年时间完成。 (一)准备工作(时间2个月)。成立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部门联络员,制定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确定规划修编单位,申请编制经费,明确任务和要求。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召集联络员进行学习培训,完成规划资料收集、部门用地预测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专题研究(时间3个月)。分析各种资料,进行补充调查和专题研究。 (三)编写规划大纲(时间2个月)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写规划大纲,确定规划目标、主要用地结构和布局等。 (四)编制规划阶段(时间3个月)。拟定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文本(送审稿)。 (五)评审报批阶段(时间2个月)。组织专家评审,规划文本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七、规划修编单位的选择和经费来源 根据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做法,我市本次规划修编聘请土地规划专业单位与市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编制,市级规划修编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区县规划修编费用由区县财政承担。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落实经费,确保本地规划修编按期完成。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研究解决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规划修编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具体的技术指导,起草有关文件,对规划修编需要的课题进行调研,负责人员培训及组织规划评审工作。市规划修编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保证规划修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土地规划修编工作。
附件:1.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单位提供资料表
附件1:
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喜忱(副市长) 副组长:赵久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家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孙 立(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许加奎(市经贸委副主任) 赵子峰(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副局长) 卢中绪(市统计局副局长) 戴玉堂(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万起(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承杰(市建委副主任、市规划局局长) 樊金亮(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祝鹏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高 峻(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厉宝足(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正堂(市交通局副局长) 韩立明(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树同(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自彬(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贾陆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周家富兼任办公室主任,贾陆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单位提供资料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