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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标准的通知
[字号: ]
日政办发〔2005〕13号

东港区、岚山区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等级及界限划分和租金标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等级及界限划分
(一)商业用途。
    一级:东至萃阳路,南至兴海路,西至丹阳路,北至日丹路。
    二级:(1)西部:东至沙墩河,南至南环路,西至山东洁晶集团化工厂西厂区,北至文萃路;(2)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海曲中路,西至菏泽路,北至济南路;(3)东南部:东至海岸线,南至天津路,西至郑州路,北至黄海三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东至海岸线,南至上海路,西至日照市金汇工贸有限公司,北至兖矿疗养院,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东至海岸线,南至日照发电厂,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小莲村居民区,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东至太原路,南至金家沟村居民区北界,西至海曲西路与海安路交界处,北至东小庄村居民区,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二)住宅用途。
    一级:(1)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丹阳路,北至营子河;(2)东部:东至青岛路,南至海曲东路,西至菏泽路,北至山东路;(3)东南部:东至日照外轮代理公司,南至连云港路,西至北京路,北至黄海三路。
    二级:东至海岸线,南至上海路,西至日照东升地毯有限公司,北至兖矿疗养院,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东至海岸线,南至温州路,西至日照市金汇工贸有限公司,北至东小庄村居民区,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东至海岸线,南至日照发电厂,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秦家楼村居民区北界,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东至电厂专用线,南至裴家村居民区,西至海安路与海曲西路交界处,北至小莲村居民区,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工业用途。
    一级:(1)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山东三维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北至海安路;(2)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温州路,西至临沂路,北至淄博路。
    二级:东至青岛路,南至日照发电厂,西至荣华小区,北至后楼河,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东至海岸线,南至金家沟码头,西至西十里铺村居民区,北至山海天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东至张家台海岸线,南至裴家村居民区,西至海曲西路与海安路交界处,北至东小庄村居民区,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东至冯家沟村居民区西界,南至丁家楼村居民区北界,西至孔家湖子村居民区,北至小莲村居民区,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二、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标准(表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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