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日照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印章的通知 |
| [字号:小 中 大] |
日政办发〔2005〕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加挂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牌子的通知》(日编发〔2005〕7号),现刻制日照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印模(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
|
| 2008-04-16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