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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下一阶段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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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日照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下一步,将重点清理整顿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深入开展治乱减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三查”活动。 附: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治乱减负工作,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和省政府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日照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涉企“新三乱”、非公有制企业“三乱”为重点,坚持治标重在治本、治乱重在减负,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开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清理整顿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和简化年检、报表。一是做好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的落实工作。二是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其他的企业年检一律取消。严禁在企业年检时搭车收费、摊派征订报刊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三是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要求企业上报的报表,一律取消,对需要保留的报表,要尽可能的合并。 (二)进一步整治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三乱”行为。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控制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治乱减负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评比、乱排序行为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严禁对企业进行乱评比。三是任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强制性的培训活动,并收取培训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不合格的上岗证、资格证行政许可以及由此举办的各种强制性培训活动。特殊岗位的上岗培训,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省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冶乱减负专项治理。一是重点检查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发布以来,已经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到了非公有制企业。二是坚决取消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实行国民待遇,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的,要一律严肃查处。四是贯彻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切实把治乱减负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乡镇企业。 (四)抓好公路、垄断行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一是进一步贯彻国办发[2002]31号和国减负[2004]4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反弹。要继续整顿公路收费站点,规范收费公路转让行为,合理确定不同车型之间的收费系数,降低多轴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积极推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二是针对煤电油运形势普遍紧张,部分垄断行业乱收费、乱涨价的问题,要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坚决制止乱设卡、乱收费等行为。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要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在提供代理、咨询、检测等服务时,严禁利用政府部门职权,向企业强行服务和强制收费。四是积极配合税务、价格、环保、质检、药监、工商、海关、铁路、水利、电力等部门对涉企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五)深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一是继续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查处、有落实,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治乱减负的有效手段,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督办和实地调查处理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严格实行“三乱”案件督办制度和重大案件通报制度,以案说法,以案警人。对于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重大案件,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树立全局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把治乱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治乱减负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各级治乱减负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乱减负工作责任制,促进治乱减负工作的顺利进行。 ( 三)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全市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治乱减负工作计划。要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搞好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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