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接送学生车辆日益增多,学生乘车安全已成为学生安全的首要问题。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做好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莒县抓好源头治理,强化专项整治,健全机制,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审批机制。成立了由县综治办、交通局、教育局、安监局、交警大队五部门组成的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全县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五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明确规定凡用自备车或租用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和幼儿园,在组织接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证,且仅限于在规定的等级道路或相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接送学生和幼儿。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法律法规,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符合规定的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学生和幼儿接送用车必须车况良好,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组织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接送学生时必须有监护人员。
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督促检查机制。全县成立了由县交通局等5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前期不定期检查的基础上,从3月中旬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逐校、逐车、逐个驾驶员进行两轮集中检查。第一轮检查按照“不漏一所学校,不留一个死角”的原则,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清理和整治,并登记造册。在检查过程中,采取逐校(园)、车辆、驾驶员核查证照和车况,逐一签订保证书和承诺书,由交警、交通等部门人员按照行业法规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使用违法违章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对学校、幼儿园使用假牌、无牌和拖审等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扣留、停用等措施。这次集中整治共检查有自备车或租用车辆接送学生的中小学、幼儿园64处,105辆车,纠正不合格车辆36辆,签订不用车或暂不用车承诺书56份,发放学生用车审批表400多份,县交警大队免费为车辆上线检测50余辆。为巩固专项整治活动的效果,从4月28日开始,又进行了第二轮检查。这次检查组利用学校、幼儿园早、晚放学时间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抽查、蹲守、堵截、检查和整治,同时加大了路检路查力度,防止反弹,并且利用凌晨时间进行突击检查,有力的打击了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为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我县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县政府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与各中小学校、各学校与车主之间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责任落到了实处。明确规定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了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未能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乘车安全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安全教育,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教育机制。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各学校、幼儿园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校会、班会等形式组织专题活动对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学生安全乘车承诺书”、“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公开信”,向各中小学、幼儿园发放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VCD片、宣传资料,让学生和幼儿在活动和学习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增长了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注重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倡导人民群众养成中小学生接送车辆优先、乘车高峰期中小学生优先的良好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的良好氛围。(赵德 曹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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