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强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一是加强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传统,在学校建设上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自然景观建设要符合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的要求,人文景观建设要充分利用精美的雕饰、特色性的标志牌、人本化的警示语、优美的画廊、内涵丰富的文化宣传形式、能使学生体验成功的展室展牌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文化宣传栏、校内报刊等各类文化阵地,丰富校园文化内容。要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各种功能教室,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二是加强校园行为文化建设。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开展“文明修身”工程,引导学生开展基础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美育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同时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争做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师表形象。学校要依法治校,通过民主的管理,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统一的集体。
三是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各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体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改进不科学的管理办法,提倡民主管理、自主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努力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性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制度环境。
四是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时代精神,总结提炼各自的优良传统,努力打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园精神,并通过制定校训、制作校徽、创作校歌、编辑校报校刊、制作校风、教风、学风宣传牌以及其它形式,让师生耳濡目染,受到校园精神的熏陶和激励。同时,还可通过建立校史陈列室、荣誉室,举办校史展览、校庆活动等,增强师生对校园精神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市教育局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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