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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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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日照市教育局举办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义务教育法》专题座谈会,将我市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系列活动推向了高潮。我市强化三项措施,确保《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三个纳入”。为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该市提出“三个纳入”,把学习活动全面渗透到广大教师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之中,即将《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作为近几年教育系统学法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计划,作为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基础内容;纳入教师暑期学习培训,要求学校利用暑假这一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开展“四进”活动。为使《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日照市教育局积极协同当地政府、乡镇、街道等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了“四进”活动,让《义务教育法》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 
    三是解决实际问题。围绕《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日照市把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完善对区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办法,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杂费的相关政策,强化对发展不充分学生、发展落后地域和薄弱学段的监管与激励,将《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市教育局 李波)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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