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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禁教师假期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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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出台规定,严禁教师受利益驱使在校内或校外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等,严禁学校将校舍出租办班。对办班或参与办班的教师,各区县要给予通报批评,当年考核视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解除所聘职务。假期中,各区县、学校对教师办班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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