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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项措施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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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共有初中毕业生28386人, 21835人报考普通高中,高中计划招生16380人。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日照市采取三项措施,严密组织,严肃纪律,确保安全、有序、公正招生。
    一是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程序或变更招生录取办法。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须按有关规定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高考成绩或高考名次排列情况。任何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中考招生机构和各高中学校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排名和统计升学率。
    二是明确职责。各区县成立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有关组织,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严明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政府分管负责人是各考区的考区主任,承担中考组考工作的第一责任。考试组织人员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职责,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督查。中考期间,市教育局派出工作组到各区县对中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考区成立督查组对安全保密及考试各环节进行认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中考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市教育局设立中考招生举报电话(8779313、8778129),各区县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举报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招生信息不畅或进行违规宣传,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和扩大招生规模,发生泄密失密、安全事故、考场秩序混乱、干预考生选报志愿、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收费,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等,严肃查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对相关学生不予注册学籍、撤销规范化学校以及党纪政纪等处分。
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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