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下达了《关于公布<2006年山东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名单>的通知》(鲁财税[]2006)25号),全省共有152个新产品进入名单,其中我市有3家企业的新产品,分别是日照市天力锯片厂的“超薄圆锯片基体和超薄圆锯片基体复合运用的开发”、山东金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透明型黄原胶技术研究与开发”、日照市中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复合有机硅感温警示功能电气绝缘新材料研究开发”。
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的设立,目的是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产品升级换代,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列入《山东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
2、必须列入国家经贸委《国家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国家技术创新计划》、《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科技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和省经贸委《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省科技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山东省星火计划》、《山东省火炬计划》、《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
3、必须是自行研制开发,并形成了生产能力;
4、已完成了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设计标准;
5、新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列入国家和省下达的上述新产品计划本子的新产品项目,各市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认真筛选,提出列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建议名单,填写《山东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建议名单申请表》,于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科技局上报、汇总,于每年11月底前将建议名单送省财政厅,经审查确认后,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于每年年底以前下达《山东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
对列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的新产品项目,当年实现并缴入地方国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比上年新增的部分,其中当年新投产的新产品项目,其实现并缴入地方国库的上述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全部税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省级以上新产品,自列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的年度起,国家级新产品享受3年、省级新产品享受2年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每年确认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