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认真履行职责 促进文明城市创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把我市建成文明城市,近日,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树立“求新思进、文明开放、诚实守信、团结实干”的日照人新形象,提升我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具有重要意义。民政部门承担的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五保供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烈士褒扬、婚丧改革、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履行好民政部门承担的职责是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保证。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一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以创建文明机关为总抓手统领各项民政工作,以“提高职工素质、塑造文明形象”为主要目的,深入开展“创文明民政、做文明职工”活动,大力实施树立“四型”民政形象工程,推动职工素质和机关整体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要大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树立“阳光民政”形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狠抓行业作风建设,促进行业作风建设水平的提高。要认真实施信用工程,树立“诚信民政”形象。广泛开展信用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立说立行、真抓实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光说不做、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行为,坚决不搞任何形式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狠抓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文明民政”形象。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和民主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扎实推进公民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做到服务周到、举止文明,办公环境整洁卫生,树立起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扎实苦干、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社会捐助、无偿献血、希望工程、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保护环境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树立“务实民政”形象。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为民解困主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树立“务实民政”形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努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使80%的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市民满意社区。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促进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继续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路街巷、门楼牌标志设置,做到道路名称、标牌设置合理,文字、注音规范。认真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有效控制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上访老户,促进社会稳定,为“平安日照”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为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市民政局建立了领导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工程,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纳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建立了责任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和单位,把争创文明城市工作与岗位责任制考评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查究工作。建立了齐抓共管机制,使每一个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既做创建活动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更做创建活动的自觉参与者和实践者,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市慈善总会将加大五个力度 努力做好慈善工作
在日照市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上,市民政局局长陈常庆作为日照市慈善总会第一任会长表示,今后将在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五个力度,充分利用慈善政策,全面启动慈善功能,健全完善慈善机制,依法规范慈善行为,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重视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二是加大资金筹募力度,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筹募善款善物,策划实施多种募捐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奉献爱心。三是加大慈善救助力度,积极开展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住房救助为重点的困难群众最迫切需要的慈善救助项目。四是加大交流合作力度,主动加强与国外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省总会和省内各兄弟地市慈善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以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五是加大自身建设力度。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要求,加大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慈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慈善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依法行善,树立慈善总会的良好形象。同时,指导区县成立慈善组织,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慈善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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