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东港区试点社区揭牌仪式在石臼街道林海社区隆重举行,这标志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将转入全面推进阶段。市委副书记、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学武出席了揭牌仪式,副市长、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雨发表了讲话,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驻社区单位代表和部分社区居民参加了揭牌活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并决定2004年先在不同类型的社区进行试点,2005年在市区和县城驻地全面推开。东港区承担了市区社区建设试点的主要任务,分别在石臼街道林海社区、阳光社区和日照街道昭阳社区开展试点。经过市、区、街道、社区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理顺社区管理体制、解决社区办公设施、建立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社区建设途径积累了经验。
孙雨副市长在讲话中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2005年是我市社区建设整体推进的一年,市区和县城驻地将全面推开社区建设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紧紧依靠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进一步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落实政策,改进作风,设身处地地帮助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推进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东港区要充分发挥中心区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根据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定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力争在社区体制、管理服务手段以及社区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大的突破。驻社区的各类单位都要牢固树立“属地管理”、“共驻共建”的观念,自觉接受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协调,积极参加社区有关活动,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社区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要不断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打牢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支持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行使自治职责,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功能,对辖区的居民服务、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公益设施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为社区居民和单位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别是新成立的林海、昭阳、阳光三个社区,要积极争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配套一流设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努力满足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管理赢得社区居民和单位的信任和支持,真正成为全市的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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