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实行民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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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民政信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近日,市民政局制定了《2006年民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计分标准》,将各项信访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细化为14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该《标准》突出了“强化领导、完善制度、依法处理、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强化了领导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突出了督查、回访、排查调处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该《标准》还就宣传教育、实行信访事项三级结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民政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民政信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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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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