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妥善处理“三个关系”加强财源建设
2006年,我市妥善处理财源建设中的“三个关系”,即牢固树立发展观念,正确处理建立公共财政与加强财源建设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正确处理财源建设“量”与“质”的关系;牢固树立成本效益观念,正确处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算好投入与产出账、眼前与长远账,切实做到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与财政双增双赢。全年共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0.76亿元,占预算的122.78%,增长42.53%,高于上年11.13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2位。收入质量明显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0.8%,比上年提高1.72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3位。工作中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着力扶持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和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巩固财政增收基础,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完善市区税收属地征管体制,对市级12户重点企业建立税收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拓宽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并对非税收入收缴实行有奖举报办法。
三是完善税收征管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市级税务部门业务经费与地方税收实现数挂钩办法》,调动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积极性,促进收入总量的增加和收入结构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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