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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扩大市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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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扩大市直医疗保险
         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范围

    根据《日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及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在原有的24个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的基础上新增加11个病种,包括:1、白塞氏综合症;2、克罗恩病;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4、重症肌无力;5、脑白质多发性硬化病;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7、溶血性贫血;8、骨髓纤维化;9、硬皮病;1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11、帕金森氏综合症;另外,将原病种 "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调整为"恶性肿瘤患者放、化疗及其后的对症检查、用药治疗和晚期保守治疗"。

    通过病种范围的再次扩大, 目前市直已有35个病种的门诊费用纳入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切实减轻了患较为严重特殊疾病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防止了因病致贫问题。截至目前,市直已有1530余名符合规定病种标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了特殊疾病就诊医疗证。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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