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日照政务网!
 
首 页>>>走进日照>>>部门动态>>>日照市交通局
日照市交通局 返回
我市直客运出租汽车开始收取1元燃油补差费
[字号: ]
今年以来,随着燃油价格的持续上涨,出租车的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受到影响。市交通局及时会同物价部门对客运出租行业经营收支情况以及周边市客运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情况进行了调研,拟定了燃油补差方案,补差标准为每乘次增加1元,即出租车起步价不变,乘客每打乘出租车一次,须另行支付1元的燃油补差费。此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自8月24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出租票价,将有效地缓解因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出租经营压力,确保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         
2008-04-18
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 Copyright 2008-2009 日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邮编:276826 电话:8781001
鲁ICP 2520002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浏览器浏览本站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