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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局严把四关确保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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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把源头关,严格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条件。对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单位的经营资质条件逐项进行梳理,对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取消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资质,杜绝无证经营的危险货物港口单位违章作业。二是严把检查关,严格散装危险化学品码头检查,坚决消除安全和污染隐患。健全和完善散装危险化学品码头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应急预案,散装危险化学品码头必须配备船舶洗舱水接受设施,具备接收能力。三是严把申报关,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制度。制定出台了《危险货港口作业申报制度》,并聘请专家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制度,规范申报内容和程序。四是严把监督关,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港口设施建设监管力度。制定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三位一体”现场监管办法》,建立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的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和作业现场一线管理人员组成的“三位一体”现场监管体系,形成“抓源头、管理过程、验结果”的全程监管模式,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进行高度封闭式管理,确保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安全。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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