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给客运出租行业带来的营运压力,市交通局从建设和谐交通、平安交通出发,出台了四项减负措施。一是减免部分交通规费。取消每月每台出租车的公路客运附加费160元,仅此一项每辆出租车一年可减免费用1920元。对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客运出租业户给予优惠,免征2个月的养路费,全年按10个月征收。铁路道口安全费减半征收,由每年每台24元降为每年每台车12元。二是减少客运出租汽车上线检测次数。车辆检测由原来的每年4次改为3次,其中含1次综合性能检测160元,2次安全性能检测每次50元,每台出租车每年车辆上线缴纳检测费由原来的530元降为260元。三是取消客运出租公司向客运出租经营业户收取的“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营运收入保证金”等项费用。出租公司原已收取的每车3000元的“服务质量、转让保证金”全额退回。四是兑付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鲁财建指〔2006〕12号),拨专款对全市1312辆出租车进行了两次油价补贴,第一次补助115.19元,已全部到位;第二次补助每车606.54元,目前正在发放中,两次合计补助94.7万元,减轻了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