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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执法骨干暨森林公安民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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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增强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9月21日至22日,市林业局在大沙洼林场组织举办了全市林业执法骨干暨森林公安民警培训班。各区县森林公安民警、林政科、木材检查站以及市林业局的林业执法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过程中,市林业局副局长高峻同志代表市局党组作了动员讲话。总结了去年以来全市林业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全市林业执法人员进一步正视差距,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期间,市林业局专门聘请南京森林公安专科学校赵文清教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张廷华副主任、市检察院渎检局孙可玉局长,就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要求、依法行政与许可、执法监督与反失职渎职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座和辅导,市林业局执法科室相关负责人带领大家学习了林业行政许可需注意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同时,编印了《林业执法人员必读必守》,组织各区县进行了案件评审,进一步丰富了培训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全市林业执法人员暨森林公安民警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林业执法工作中常用的林业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法规知识,进一步明确了森林案件的办案程序,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市县林业执法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今后更好地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林业的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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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业局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对全市林业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任务。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了工作班子,工作中做到分步实施、环环相扣,圆满完成了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
    一是确定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对照法律法规,确定市林业局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3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现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共43部,具有行政执法职权108项,其中行政处罚49项,行政许可19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1项,其它行政执法职权18项。
    二是分解职权,制作执法流程图。为落实执法责任,对本部门108项行政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共有9个科室分解到职权,科室内部又将职责分解到岗位、人员,从受理、调查、处理、审核、决定,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避免了推诿扯皮。
    三是明确法律和政纪责任,增强法制观念。为监督权力行施,把各部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条款与相应的行政职权一起列入表中,以便于用法者遵守。同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他们 “权由法定、不可滥用、规范执法、监督保证、侵权赔偿、错案须纠、权责统一、违法必究”的法制观念,为严格行政、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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