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抓好生育计划的同时,高度重视生育关怀,帮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统一,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关怀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一孩户和双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发给50元的奖励扶助金。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达100%;独生子女看病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疫苗接种和健康查体由集体承担50%费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加发5%退休费。对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生一个女孩的农村家庭,由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奖励。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技术服务,每年减轻群众负担820多万元。
二是健全救助机制,关怀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每人每月发放救助金100元,终生享受;对父母双亡、其独生子女年龄不满16周岁的,每月发放救助金100元,直至16周岁为止。目前,全市已救助186人。大力发展“三结合”项目,积极帮助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困难家庭发展种、养、加致富项目,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解决产供销方面遇到的困难。近年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帮助1.3万多户计划生育家庭实现脱贫致富。
三、开展优质服务,关怀育龄群众健康。组织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每年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2次以上生殖健康查体,为全市58万名已婚育龄妇女全部建立了生殖健康档案,对查出的疾病及时提供治疗;大力推行陪产、送产制度及避孕药具发放到户等“十到户”服务制度,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到了正常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计生人员共为群众提供技术咨询4.6万人次,上门送证件3.8万个,陪送产妇2.7万人次。投资80多万元,免费为6.5万名儿童进行了健康查体,共确诊患病儿童1566名,并对患病儿童逐人建立档案,出生缺陷发生率由1999年的6.44‰下降到目前的3.12‰,每年少生80多个病残儿。
四、落实待遇,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稳定乡村计生队伍,建立了“乡聘、村用、县管,工资统筹发放”的村级计生人员管理体制,做到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县以下计生工作人员每月享受60元的岗位补贴,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每月加发基本工资15%的补贴,并享受副科级待遇;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30年的职工退休后享受100%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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