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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济开发区128名村计生工作人员吃"皇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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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出台了《关于统筹发放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工资的意见》,决定自2008年1月份起,对128名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区级统筹发放。至此,该区的基层计划生育队伍管理逐步走向了规范化。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按照村居人口数确定村居计生人员职数,共配备村级计生工作人员128名,其中专职计生主任86名,服务员42名。为充分调动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开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建立"乡聘、村用、县备案,工资由县级统筹发放"的基层计生队伍管理体制,制定出台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规定村计生主任月平均工资为360元,由基本工资(200元)、考核工资(100元)和岗位补贴(60元)三部分组成。对于经济基础好的村(居),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通过银行,按月发放;考核工资根据街道考核情况,通过财政划拨,由街道负责兑现。对于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0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且连续10年无违法生育的,在自愿基础上,可以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养老保险;计生专职主任从事计划生育工作20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村(居)委主任同等的退休待遇。这一举措,切实为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地提高。
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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