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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于建成指出 强化审计监督 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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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审计监督   建设法治政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10周年之际,日照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于建成在12月15日的《日照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强化审计监督,建设法制政府》的署名文章,回顾总结了《审计法》实施10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了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围绕建设法制政府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围绕建设责任政府,切实加强对改革措施的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发展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有其体制层面的因素,因此审计不能只是揭露违纪违规问题,还要深刻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特别是体制方面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前审计机关要在促进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此外,还要高度关注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其中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探究成因,提出对策,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 二)围绕建设廉洁政府,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使政府行为公开、公正、公平。要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审计对象由“民”到“官”的转变,对领导干部实行动态考核和跟踪管理,客观地评价干部干事创业的水平,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特别要注重强化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管权的监督,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理财、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在体制、制度、法规、政策及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从而达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围绕建设服务政府,切实加强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和其他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的审计。审计机关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重点关注并严肃查处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企事业单位改制中违规操作损害职工合法利益,教育、医疗、执法等部门乱收费,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挪用截留农民的经济补偿等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落实好。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严格按照《日照市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招投标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做到资金流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确保把重点建设项目建成“阳光工程”。
 
(四)围绕建设诚信政府,切实搞好真实性审计。目前,会计信息失真、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和经济犯罪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造社会诚信的任务十分迫切。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造社会诚信、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要继续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以财经领域打假治乱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诚信日照”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围绕建设“阳光政府”,全面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工作本身逐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审计机关都要把审计结果公告作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都要对社会公告,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发挥审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卫士”作用,在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经济医生”作用和党委政府抓改革开放和发展上的“眼睛”和“参谋”、“助手”作用。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分管审计工作,指导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培养一流队伍、建设一流班子、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要求,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使每个审计工作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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