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审计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主题,突出“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立足机制创新,强化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使审计机关的整体文明程度和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在最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精神文明委员会下发的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机关的表彰通报中,日照市、五莲县审计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岚山区、五莲县审计局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此外,莒县审计局还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一)以打造“五型”机关为抓手,把创建工作结合到审计机关的各项工作中去。一是创新学习机制,打造“学习型”审计机关。针对审计工作业务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理论考试“三位一体”的方式,建立机关、科室、个人三级学习制度,广泛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与之相配套,实施了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定期检查评比学习笔记等制度,开展了“审计技术大比武”等活动,提高了审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全市审计系统具有高级职称的15人,中级职称5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26人。二是发扬求实创新精神,打造“创新型”审计机关。每年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筛选2-3个重点创新课题,将研究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加强调度检查和跟踪督导,确保每年都能出一批创新成果。近年来,已有6项创新成果被应用到审计工作中去,有力地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狠抓制度建设,打造“自律型”审计机关。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努力使机关内部管理上新水平。认真执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开展文明办公,在接待来电、来访、投诉和举报等公务活动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确保办公环境整洁优美有序。四是强化依法行政,打造“法制型”审计机关。逐步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大力促进审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实施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对每个科室、个人的实绩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竞争上岗、职称评聘、兑现奖惩的主要参考依据,从而把行政效能建设也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五是牢记“两个务必”,打造“廉政型”审计机关。加强审计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牢记“两个务必”,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采取送达审计、廉政谈话、廉政监督卡、三级回访等制度;坚持开门评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计工作进行评议,主动上门到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聘请特邀审计监督员等措施,构筑起软硬并举、内外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在社会上树立了审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抓好结合点,以创建工作促进审计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全市审计机关在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严格审计执法、服务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自2001年以来,全市累计审计单位(项目)659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5.6亿元,依法收缴财政5313万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3766万元,节省基建投资523万元。审计中,共发现重大案件线索9起,均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有17人被追究了行政、刑事责任。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基础上,各级审计机关还坚持“围绕发展抓审计,抓好审计促发展”的方针,注重发挥好审计监督的服务作用。共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385篇,被各级批示采用272篇,其中有23篇审计报告和信息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共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418条,建议纠正地方部门不当规定24条,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3200万元。审计法制、审计信息、经济责任审计等多项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农业资金审计、低保资金审计、公路审计、外资审计等20多项专业审计被省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市审计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单位”和“精神文明单位”,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授予“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市纪委评为“查处案件先进单位”;莒县审计局被审计署、国家人事部表彰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单位”,东港区审计局、五莲县审计局分别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单位”、“全省审计机关廉政勤政先进单位”。
(三)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建一流班子为切入点,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使党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成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现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市局党总支,以及五莲、莒县审计局党支部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有24人(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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