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审计业务操作过程控制办法》和《审计业务量化考核办法》两个配套制度,旨在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和量化考核,以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一)实施审计项目全程动态管理。为解决事后复核等审计质量控制措施的滞后性,该局制定的《审计业务操作过程控制办法》,以审计实施方案为主线,分编制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报告、落实审计结论、立卷归档、效率控制等六个控制点进行控制,并且规定上个环节不履行相应的控制程序,就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从而对整个审计项目实施由点到面、由面到点的全过程控制。在审计方案的控制上,围绕突出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实施了分管局长调度审前调查、局长签批审计方案等制度,严格审计方案的制定关,杜绝“照抄照搬”、“千篇一律”等问题。在审计实施阶段,围绕对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实施了审计组长每天检查、分管局长每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施了在局域网上每周展示审计日记制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规定每个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议,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对审计过程中查出以前年度审计应发现而未发现违纪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追究上次参审人员的过错责任,对本次参审人员给予奖励。在审计报告阶段,分法制科复核、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定案两个控制点进行控制,并规定不经法制科复核的项目不得召开审计业务会议、不制发审计文书、不参加项目考核。在审计结论落实、审计项目归档等阶段,《办法》也分别制定了质量和时限要求,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审计工作效率的控制上,规定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时间不超过2周,由法制科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实施时间,对审计组进行检查考核,促使审计组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二)实施审计项目质量量化考核。围绕衡量《审计业务操作过程控制办法》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该局又制定了《审计业务量化考核办法》,作为《控制办法》的配套制度一并实施。为科学地将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量化成分值,《考核办法》应用了平滑指数函数,从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审计质量、审计效果和过程控制执行情况四个方面,按照审计组长、主审、审计人员不同的系数,以分值的形式将工作业绩量化到个人。如考核审计质量时,分查出违纪问题、审计收缴、审计处罚、审计决定落实率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又按金额分成6个档次,每个档次又赋予不同的系数,运用平滑指数函数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在量化工作业绩时,分值随着工作量、违纪问题金额的增长而简单成倍增长的问题。通过量化考核,不仅检查了《控制办法》的执行情况,促进了审计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而且打破了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没说法”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局形成了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法制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