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五莲县委、县政府组织了有检察院、监察局、环保局、经贸局等11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成的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县直和乡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大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治理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外排废水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偷排偷放现象,有无未经审批新上建设项目和命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等。对重点污染企业和曾经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重点的检查,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转情况和洪河断面的水质状况以及新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的检查。检查中,边检查、边采样,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提出整改方案。对严重污染的企业、违法排污的企业以及未经审批新上和扩建项目,检查后,认真进行研究,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限期治理的限期治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