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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出台《日照市2008年度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环境保护出现问题的乡镇、街道,实行考核"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乡镇、街道,不参加先进或进步乡镇、街道评估,不能评为先进或进步乡镇、街道。 《考核办法》对实行"一票否决"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一是不执行"环保第一审批"制度,放任、支持新建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辖区内新建国家、省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的;二是辖区内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造成饮用水源污染以及辖区内发生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的;三是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设立园区、上污染企业,擅自制定政策抵制环保部门进企业和园区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放任企业违法排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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