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实行矿山管理“七不批”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了矿产资源管理力度,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等处,严格禁止新上矿山企业;对新办和到期延续的矿山明确规定了“七不批”,即有矿区范围争议未经有关部门裁决的不批;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不签署意见的不批;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相应措施的不批;开采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的不批;因采矿导致水土流失或毁坏山林无治理和恢复措施的不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规费的不批;在各级政府划定的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采矿的不批。通过以上措施,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与管理,有效地保护了生态地质环境,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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