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四项举措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优先保证好项目用地。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步伐,把全市经济发展必需的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以争取更多的用地空间。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一保三优先”的原则,优先保证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二是挖潜、改造,科学合理供地,努力增加土地供应。对已供土地,凡投资强度不达标,宽打宽用的,尽量协调多安排项目。对已批未供土地,严格审查,科学合理供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已批土地的效益。同时,积极支持和参与旧城旧村改造,争取腾出更多的建设用地。加快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使更多的项目落户到存量土地上。充分利用盐田和国有滩涂等未利用地。鼓励和支持工业项目利用现有盐田和国有滩涂,以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三是严格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各级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改善用地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四是争取上级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争取把一些大项目、好项目列入省以上重点,争取使用国家、省预留土地指标。同时,争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乡镇,多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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