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日,市国土资源局从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限期予以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将追究主相关人员责任。今后,对已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凡工程达不到设计标准要求的,资金超预算、超范围支出的,逾期完不成开发整理任务的,竣工后不及时组织财务决算、审计和申请验收的,将暂停安排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二是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五项制度。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的要求,认真执行项目管理“五项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项目资金一定切实做到专帐核算、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严格按规划设计和预算及规定列支,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有效安全使用。三是认真做好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和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依靠当地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细化权属调整方案,确保无争议无纠纷。对档案资料进行认真细致分类整理,保证规范、齐全、完整。四是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后期管护工作。严把竣工验收关,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验收后投入使用的工程,及时与项目区村集体和有关单位签订项目工程管护协议,确保工程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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