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矿产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利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严格规划、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按时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套改和矿山企业年检任务,先后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705万元,争引省以上矿费项目16个,到位资金900万元,新探明了一批矿产地;引进地质环境保护项目17个、到位资金760万元,在市区累计治理较大规模的废旧矿坑8个,面积1200余亩,建成人工湖7个,公园3个。二是扎实推进矿业权改革。对所有矿种(包括工程用土)都取消了采矿权协议授予,全部实行了“招拍挂”有偿出让,逐步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矿权市场体系。目前,全市已“招拍挂”采矿权420宗,实现矿权市场收益1.95亿元。三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依法查处了一批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行为。加大了对重要风景区和交通沿线采矿活动的整顿力度,先后对名山景点以及主要交通道路、沿海岸可视范围内的148处采石场(点)进行分期、分批关停,并对部分场点进行了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四是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使部分矿山企业开采成荒率由原来的30%左右提高到85%以上。力争到2006年底在全市得到普及,同时将现有的500余处矿山企业再压缩合并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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