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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试行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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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试行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近日,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试行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级负责制,对市局和县局、分局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要求全市进一步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各县局、分局对市局交办和督办的案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市局。市局对各县局、分局执法监察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对总分排在前两名的单位辖区和该单位负责人员优先评选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和“国土资源卫士”,对执法监查目标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取消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资格。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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