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岚山港成功接卸新增加危险货物“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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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巴拿马籍“枫木系”轮安全卸下所载散装危险化学品“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岚山港散化装卸作业又增加了两个新品种。
“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都属于第6.1类有毒液体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烧或加热后产生有毒光气和腐蚀性盐酸烟雾。为确保安全接卸,日照海事局严格按照《山东海事局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与防污染能力审查程序规定》,组织专家对码头接卸两个新货种的可行性及岚山港口作业条件、安全接卸操作方案、港方的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评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过精心准备及周密安排,“枫木系”轮顺利地完成“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的接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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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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