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容貌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日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街区主次干道、广场的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城市街区容貌管理标准》,将日照城区主要道路街区分成三类实施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该标准从沿街店铺、流动摊点的整治,建筑物的造型和装饰,沿街经营单位“门前三包”,小广告、宣传设施规范,户外广告设计、设置规范,道路开挖施工要求,车辆“三超”、遗撒污染的整治,临街建筑工地封闭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规范,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等十个方面对不同路况进行了分类,确定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并进一步强化了目标责任制,将街区容貌管理任务分片包干到人,一级负责一级,层层抓落实。海曲路、烟台路、泰安路、黄海一路四条城市主干道被确定为一类街区管理标准,它们均是城市交通的动脉枢纽,也是日照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为强化控制管理,切实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该标准对这四条街道的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将其列为“样板工程”来抓,努力向国内发达城市管理的水平靠齐。日照路、正阳路、威海路、北京路等19条城市干道被划分为二类街区,这些街区地处经济繁华地段,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管理控制难度比较大,列入标准化管理后,这些路段的管理除沿街摊点和户外广告等个别方面要求相对宽松外,基本与一类街区相同。为了节约人力、物力,标准还将二类街区划分出重点控制区域和普通控制区域,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类街区是除一、二类街区外的城市街道区域,这些区域相对来说,经济不是很繁荣,正处在发展建设阶段,离居民生活区和商业区也比较较远,管理标准定的相对宽松一些。另外,该标准还对市区街道广场管理提出了五项具体的要求:一是广场内部或周边无流动摊点,无店外作业;二是对已批准的各类摊点群、早市、夜市等,应保持场内外整洁,摊位整齐划一,秩序良好;三是广场内部和周边车辆存放整齐有序,不得有乱停乱放行为;四是广场内部和周边不得有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圈乱占、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现象;五是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广场进行各类宣传活动。
城市街区标准化管理的实施进一步强化突出了城市的弱势地段和重点地段的管理,有力促进了日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全面的开展,极大的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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