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照 市 物 价 局
向全市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函
为了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保持成品油市场价格平稳,建立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物价局向全市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单位发出《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函》。
一、各生产和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价格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价格权利,履行价格义务。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成品油生产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不得价外加价、变相涨价,生产经营无标号的成品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成品油批发、零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销售成品油,要把好进货关,经营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不得转手加价倒卖,哄抬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
四、成品油添加清净剂,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汽、柴油添加清净剂加价的批复》(鲁价格发〔2004〕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强制加剂,不得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成品油价格中,结算时单独开票,以示区别。
五、经营成品油,要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以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要认真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搞好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检查,不得提供假帐,隐瞒价格违法行为。
七、目前正值“三夏”农忙季节,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用油供应工作。市物价局将按照省物价局的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业机械用油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农业机械用油市场价格,严厉打击经营农业机械用油当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三夏”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八、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确保治理成效,市物价局将适时安排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法经营单位,将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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