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我市采取强力措施,从6月份全面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会议,成立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督导组,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广造舆论,形成专项整治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迅速行动,通过张贴《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周密安排,形成层层落实整治责任制。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社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监管力量充实到一线,把村庄、社区、街道发动起来,形成严密监管网络。 四是健全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县签定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信息反馈系统。组建信息队伍,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部门之间、县区之间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研究管理规律,多措并举,保持高压态势和不间断打击;加强日常督查,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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