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国税局认真开展出口退税清算工作,至4月15日,圆满完成了全市的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全市有出口退税业务的300户出口企业参加了清算,出口企业的清算面、清算数据的完整性、清算数据的真实性均达到100%。通过清算,2004年全市应退(免)税出口额为60780万美元,同比增长50.5%;全市共实现退(免)税49896万元,同比增长38.3%;全市共办理出口退(免)税43128万元,同比增长37.7%;2004拖转2005年未(退)免税额21588万元,摸清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底数,巩固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清算工作的质量。为保证清算工作质量,加强对清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进出口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清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进出口分局,具体负责本次清算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同时,各区县局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清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出口退税清算工作,确保了清算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结合日照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区(县)局为单位组成清算工作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对各自所辖出口企业进行清算,市局清算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解决清算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及时派员到各区县局进行清算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从而确保了全市出口退税清算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三是层层以会代训,明确清算重点。首先,市局召开了出口退税清算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学习清算文件,明确了清算的范围、重点、方法和步骤。其次,各区县局也分别组织了辖区内出口企业的清算工作会议,对出口退税清算的有关政策、清算报表的填写标准、上报时间等作了统一要求。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出口企业的办税技能,从而保证了出口退税清算工作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
四是采取企业自查与税务机关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了清算工作的质量。首先,由出口企业进行自查,各区县局在此基础上,对各出口企业的清算情况进行了全面复审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逐户出具清算检查报告书,检查面达到了100%。其次,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县局的清算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全面检查清算资料的基础上,每个区县抽查了2—3户出口额大、贸易方式复杂的出口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出口企业在财务核算、账簿设置、退税货物、“免抵退”税计税依据、收汇付款等方面存在的六大类二十一个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五是切实落实清算结果,增强检查效果。对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清算检查情况登记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都登记在案,并要求企业在以后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携带有关的账本、凭证,检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从而使清算结果切实落到实处。通过清算,摸清了各出口企业的收入和退免税底数,宣传了出口退税政策,规范了企业的财务核算,提高了企业的办税技能,促进了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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