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创新辅导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外税收辅导。每季度召开一次税收政策例会,解答有关涉外税收中的有关疑难问题。对需要辅导的企业实行预约辅导制度,设置统一的《纳税预约服务联系制度》,由税务人员在本月申报期或电话方式与纳税户进行预约,然后对企业进行重点辅导;辅导方法由原来的灌输式为主变为提问式为主,使培训对象由被动变为主动型,使外资企业的政策认知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二是对不同企业开展不同的税收辅导。对新办企业制作了“涉税须知”书面资料,每月定期对新办企业进行基本知识和主要办税流程培训,为新办企业能够顺利办理税收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强的部分企业采取集中辅导办法,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比较弱的部分企业采取预约辅导,在企业有时间时进行面对面辅导。三是及时收集辅导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使培训更具有针对性。通过辅导,促使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变成了自觉行动,缴税顺畅多了,大大减少了无知性的不遵从,征纳双方取得了“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