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推行三项措施打造“阳光工商”
一是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公开办事程序。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所需的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将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责、内部制度、规定上墙公示。在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大厅统一设置政务公开栏、投诉信箱、办事指南取阅栏、贴有表格填写标准样本的书写台,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营造了公开、便民、规范、统一的办事环境。
二是以依法行政为根本,坚持透明执法。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六公开”,即向当事人公开其违反的法律法规、公开违法事实、公开违法的性质和危害、公开处罚标准、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告知当事人不服可以行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做到透明执法,使执法权力透明、公开,接收被管理对象的监督。
三是以公正公平为标尺,公开办事结果。定期通过市局红盾信息网等渠道把年检通告、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行政处罚案件等重点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达到了“教育广大业户、震慑不法分子、方便社会监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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