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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合同管理工作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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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深入开展合同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宣传优势,通过发放明白纸,到企业进行实地宣讲,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有关合同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先后举办培训班3次,集中对300家企业进行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的培训,并将相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发布于红盾信息网和OA上,供企业和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学习。
    二是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举行“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经营者”活动,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诚信经营户”等评选,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先后帮助日照供电公司、日照友谊商店和日照海纳商城等三家大型企业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科学完整的现代企业信用与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了以各类经营者“经济户口”为重要内容的属地分类监管,完善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淘汰机制,积极推进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开展企业合同检查,积极履行合同调解职能,为合同当事人双方排忧解难。实施合同助农,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加强市场巡查,规范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上半年,推行合同示范文本1500余份,检查各类合同1600份。依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和信息资源,帮助“守重企业”查询外地企业信息,发出查询函8起,为企业避免损失5万元,依法调解了2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受到了买卖双方的一致好评。
    四是严格登记规范,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按照国家工商局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按抵押登记程序、条件履行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明确了各县局、分局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以企业登记注册机关为管辖依据,严把抵押登记权属关,对不属于工商部门办理的抵押物坚决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对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做到一次性为当事人讲解清楚,先后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五是加强拍卖行业监管、规范拍卖行为。认真执行拍卖会事前、事中、事后备案制和现场监拍制度。共备案12起,金额达2833万元,审核产权不明物品2次,有效地维护了依法拍卖的严肃性,保护了拍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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