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红盾护农工程。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以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形成统一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健全和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等农资商品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把好农资商品入市关;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市场巡查,落实农资市场“五查五看”制度,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处理农民的举报、投诉,发布市场预警,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实行农资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农资经营户予以公示;对失信的农资经营户,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实行“三个一”亲农服务,在乡镇设立一个“红盾护农工作站”、聘请一名“红盾护农联络员”、设置一个“红盾护农宣传栏”,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制定农村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快速反应、追根溯源、及时处置的行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损失。
二、实施品牌富农工程。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商标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商标现场咨询、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使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树立用商标品牌经营农业、开拓市场的理念,同时进行走访调查,摸清农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模、特色及其商标注册和使用情况, 建立农产品注册商标数据库;按照“普遍指导、重点扶持、典型引路、注册保护”的原则以及“围绕一个产业优势、抓好一件商标注册、带动一批特色品牌”工作思路,采取对口联系办法,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注册商标,引导其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对有申报著名商标要求且具一定条件的涉农企业,实行上门服务、重点帮扶。
三、实施合同帮农工程。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合同知识,不断增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在农村推广使用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建立合同订单备案建档到户、合同双方诚信公示到户、合同争议调解到户的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合同欺诈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实施注册便农工程。建立局域网,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下放到各个工商所,对于边远地区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辖区工商所开展登门办照、登门年检、登门咨询、登门提供信息等“四登门”服务活动。放宽准入条件,落实优惠政策,开辟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或涉农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对于手续齐备、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村经营者,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农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场领取,农民投资办企业或涉农企业营业执照一律三天之内办结,鼓励现有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农村私营企业或涉农企业组建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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