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输送合格市场主体。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查企业的各类前置审批证件。强化舆论宣传,与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强化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意识,严格安全经营自律。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平安市场”。以食品和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日常巡查密度,坚决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商品消费安全隐患。积极整顿和规范广告、文化等市场秩序,严查商业贿赂和非法传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同时重点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巡查人员对各大旅游景区内的商店、餐馆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广告、虚假合同诱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1200余户,责令限期改正21户,查处无照经营43户,检查出过期食品200余公斤,假冒白酒500余瓶,不合格饮料30箱,查扣“三无”月饼26箱。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和内部安全防范,确保“平安工商”。结合“学党章、守纪律、正行风活动”和“勤政廉政、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系统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强化干部职工的节日廉政意识。同时,严格执行完善财务、保密等制度,强化节日消防、车辆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平安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