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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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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60号文件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77号)要求,严厉打击我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依法查处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是东港区日照街道和石臼街道。
  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职责分工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本地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行周密安排,组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等部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三类传销行为和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负责查处以“拉人头”搞诈骗为主的传销活动和构成传销犯罪及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要加强对房屋租赁和暂住人口的管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租赁房暂住人口进行拉网检查。
  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及时采取关闭网站等措施,并及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减小危害范围。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等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引导,严禁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负起责任。
  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行政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底以前)。
  各区县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行动措施,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组织联合执法力量,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和渠道,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彻底摸清本地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人员等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深挖犯罪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确定重点区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并将调查摸底及贯彻执行情况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传真电话:8816060 8816096)。
  (二)集中行动阶段(2006年12月)。
  各区县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统一组织行动,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重点地区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
  (三)深入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
  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同时,以区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整治,夯实“打、防、控”工作基础,形成联合打防体系,重点抓好“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过在社区(村)大力开展“五个一”工作,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居委、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居委会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随时保持联系,在社区(村)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 度,并设置街道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要在各个社区(村)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把社区(村)内出租屋、购物区、商品集散地、宾馆、饭店、交通要道以及社区(村)内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在电脑上以平面图的形式体现出来,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能直观、迅速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要在社区(村)制作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及政府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政策。要在社区(村)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
  4、建立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之间、街道办和居(村)委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签订,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综治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街道办、居(村)委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按楼、按梯、按户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村)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陌生人监控。居(村)委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信息平台”,制定完善的行动方案,迅速出击,将传销消灭在萌芽之中。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领导有力,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基层政权组织工作扎实、措施到位,群众广泛参与、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巩固、总结阶段(2007年7月至8月)
  各区县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07年8月1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行动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在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赴各区县进行抽查,并对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整治效果和工作表现,评选出打击传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宣传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传销是目前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危害社会的“毒瘤”。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打击传销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
  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本部门打击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将查禁传销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建立市、县(区)、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四级打击传销格局。要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书,按照行政区划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辖区内传销活动屡禁不止,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通过专项报道集中行动的成果,曝光典型传销案件,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能力。特别要加大对退役军人、下岗工人、无业人员、毕业不久正在找工作的学生以及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易感人群的教育力度。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扩大线索来源,发挥村居及社区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禁止传销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
  (四)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主力军,要共同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督查,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场所,妥善驱散、遣送传销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公安机关要结合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注意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要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快侦快破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查处拒绝、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要彻底根除我市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一是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对传销活动严重的社区(村)实行挂点督促指导,并签订责任状。二是各区县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分工要求大力配合,要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务必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县要及时向市打传办报告各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市打传办要在全市及时推广各地经验做法,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迅速开展。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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