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形式“多”。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讲解工商法律法规、设立宣传咨询投诉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聘请了义务监督员,对“赶集”式、走村串户式、人情推销式等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全系统共在全市集贸市场设立咨询投诉台65处,出动宣传车230余台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
二是职责分工“细”。实行所长负总责、片长负辖区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工商所监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调动工商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实行联合执法,城乡联动,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城乡结合部监管,坚决遏制假劣商品“上山下乡”的趋势。
三是整治力度“大”。重点排查城乡批发部、农村小卖部、流动兜售食品车、各类饭店、送货车等部位,重点检查肉类、熟食、散装裸装糕点等食品。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做好巡查记录,完善经营户信息采集。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流动小商贩和家庭小作坊加强备案管理,对首次违法的经营户下达限期更改通知书,对屡次不改的钉子户予以严惩,对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一律依法封存。
截止目前,全系统共下达限期更改通知书336份,查获不合格散装食品2600余公斤,不合格肉类1700余公斤,取缔1369户无照经营业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