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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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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工商局迅速召开各区县局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会议,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一、深入开展禁止传销工作。积极配合市综治办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和《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同时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过抓好试点工作,召开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在全市推广,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山东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要求,确定今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同时按照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动方案,从4月下旬开始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三、严厉打击走私行为。一是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在继续查处走私传统生产、生活用品等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两油”(成品油、食用油)、“两料”(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医疗器械、建筑装饰材料、冲印设备、数码产品、投影设备、服装、药品、化妆品以及国外旧电子机械产品的监管力度。二是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费组织的信息渠道作用,积极与海关、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私整体合力。三是建立打私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市场巡查制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建立特别档案,实施重点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私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合法来源渠道的进口商品行动。
    四、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工作。一是加大对知名商品、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利用他人知名商品的良好声誉搭便车,制造市场混淆,以及以盗窃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损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规范在商业活动中虚假打折、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和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环境。三是继续开展反仿冒、反误导、反欺诈专项执法行动。
    五、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一是制定“2007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做到“五个突出”(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大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二是抓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定期对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抽样检验,同时要对即将进入市场的乙醇汽油监管进行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以及欺诈行为。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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