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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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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咨询:项目承担单位到服务中心窗口提出咨询要求,由中心窗口负责对申请单位的条件和项目内容进行初审,并指导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内容分类申报符合条件的计划,并按照各类计划的要求准备有关申报资料。
    二、申请:申请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经窗口审查合格后,提交有关业务科室。
    三、复核:业务科室根据申报材料出现场核查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推荐:市科技局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到省科技厅。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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