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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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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待标准:暂执行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
(二)领取办法:优待户持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入伍通知书、安置卡分别到市和区县民政局领取优待金。
(三)承办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日照市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8816111
东港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3221994
莒县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6231031
五莲县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5213560
岚山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2611152
日照经济开发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8351794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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