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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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待标准:暂执行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 (二)领取办法:优待户持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入伍通知书、安置卡分别到市和区县民政局领取优待金。 (三)承办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日照市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8816111 东港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3221994 莒县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6231031 五莲县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5213560 岚山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2611152 日照经济开发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835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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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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