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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报表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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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

建设单位 日照北辰实业公司 地址 烟台路201号 负责人 ** 电话 *******
施工单位 山东鸿发建筑公司 地址 烟台路 负责人 ** 电话 *******
工程名称 水晶花园*住宅楼 施工地点 海曲中路北,啤酒厂西 建筑面积 ****
开竣工日期            2005 年 12月 7 日至 2006 年 7 月 31 日 
产生建筑垃圾总量 *** 自用回填数量 ***
需外运建筑垃圾总量 *** 异地回填数量 ***
运输单位 *** 处置(回填)场地 ***
运输时间      2005 年 12月 7 日至 2006 年 7 月 31 日 
缴建筑垃圾处理费 ****元
建设或施工单位承诺 1. 施工场地应按要求围场作业,硬化出入路口,保持周围环境整洁;2. 建设单位应要求运输车辆装载适量、加盖苫布、不途中散落、撒漏、飞扬、污染道路;3. 申报单位应要求运输车辆按环卫处指定地点倾倒垃圾,不随意乱倒堆放垃圾;4.工程竣工前将场地清理干净,报请环卫处验收并签发合格证。
建设或施工单位申请意见 **** (盖章) 市环卫处审核意见 ***(盖章)
申报日期:   **** 年 ** 月 ** 日





日照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责任书

管理方:日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方: 山东鸿发建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据《日照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日政发[1997]187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责任书期限:自2005年12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
二、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呈报的建筑垃圾处置计划,测算其外运数量(地上部分实地测量,地下部分根据基础施工图计算)。
2、根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日价费发[2003]72号、日价费涵[2003]1号文件要求,按每立米5元收取乙方建筑垃圾处理费。
3、在接到乙方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后3日内给乙方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
4、对建筑垃圾实行统管统运。
5、对乙方建筑垃圾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督查管理。
三、乙方责任:
1、在工程开工前7日内,持基础施工图、《拆迁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向甲方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填报建筑垃圾产生的地点、数量等。
2、按规定及时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
3、不得擅自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工作。
4、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规范围挡,硬化出入口道路,保持出入口及周围环境整洁。
5、工程竣工时应将场地清理干净,及时报请甲方验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日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山东鸿发建筑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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